对聘用人员加强教育管理的探索与思考
李自华
在实行聘用制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下,事业单位自主聘用的劳务人员,已逐渐成为一个新的青年群体,如何培养教育这些青年,使他们逐步成长为社会主义的”四有”新人,成为国家建设和单位发展的有用人才,并在这些青年群体中逐步发展党团员,开创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局面,是当前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也是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建立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聘用人员已成为事业单位不容忽视的青年群体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为机关、为社会服务的需求将不断扩大,聘用制已成为事业单位一种经常性的用人用工形式,劳务聘用人员已成为事业单位业务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成为一线工作岗位上青年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聘用人员政治上的关心和培养教育,调动青年人的活力和潜力,使他们凝聚在各级党团组织的周围,党团组织才更有朝气,才能在单位员工间形成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共同创业的团队精神。
二、对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思考
(一)聘用人员管理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事业单位劳务聘用人员的岗位,大多数面向客户,工作状况直接反映了单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是单位对外形象的集中体现。加强对聘用人员的教育培养,是事业单位党团组织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当前,对劳务聘用人员的管理教育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重管理轻教育。一些人认为思想教育对聘用的劳务人员不管用,给一分钱做一份事,只注重按劳务合同加强监管,忽视以人为本,不愿做或不会做聘用人员的教育工作。同时,由于聘用人员往往注重眼前利益,临时观念和雇佣思想相对突出,教育方式不能简单沿用正式职工的做法,也使一些干部把监管作为主要手段,而忽视对他们教育帮助。二是重使用轻培养。由于聘用人员大多数是有期限的劳务合同工,也容易使一些用人单位和管理人员过于看重合同期限内人员的使用效益,而忽视发挥他们的潜在效能,忽视为他们今后面向社会发展必须培养的综合素质,因而不注重对这部分人员的培养教育,不愿意在提高他们的技能和专业素养上花更多的投入,更不会关注在这部分青年群体中探索党团员的发展工作。三是重物质轻精神。有些人往往认为劳务聘用人员比较讲实惠,在实际管理中过多地强调以奖金、加班津贴的发放或简单的行政手段作为激励和调动积极性的主要途径,而不太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不注意青年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阶段的思想变化,不积极吸收他们参加单位和系统组织的各种有意义的文娱、体育和宣传教育活动,使他们有“局外人”的感觉。这种对劳务聘用人员管理教育上的缺失,不利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大局。
(二)把握聘用人员教育的重点,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素质的培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用工制度的改革,利益分配的调整,一些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思想也逐渐渗透到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考虑到聘用人员现实身份的差别,教育工作应重点针对他们所处的工作环境和成长状况,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素质的培养。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以新的视角分析聘用员工的特点,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从中找出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使他们在政治上树立起新时代青年人的思想道德观念,鼓励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学习提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综合素质的提高,有赖于客观环境的熏陶和自身潜移默化的积累,通过适应青年员工特点的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的养成教育,把党所倡导的理想、信仰、道德、纪律观念逐步注入到青年人的思想和言行之中,使每一位聘用员工都能在个人进步的过程中感受到党团组织的关爱,自觉向党团组织靠拢,象党员和团员那样,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做服务社会、关爱他人、知荣辱、求上进的好青年。
(三)创新管理方式,体现以人为本。对劳务聘用人员的管理,一些单位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积极创新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体现以人为本和党团组织对青年人在政治上的关怀。一是实行规范管理。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好聘用人员的合法权利,除签订劳动合同外,还应为聘用人员同期办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解决他们合同期满后重新就业的后顾之忧。除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外,有些单位还将聘用人员与正式职工同等对待,组织他们参加单位的学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考虑到他们今后再就业和发展,单位在合理安排他们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对他们参加各种资格学历考试,给予积极支持和帮助,鼓励他们自学成才。二是鼓励参与管理。为挖掘劳务聘用人员参与单位发展的潜力,用人单位不把聘用人员当作局外人对待,而是主动引导他们参与管理,把他们的兴趣爱好和创新精神引导到单位的经济发展和长远建设上来。凡是涉及单位的一些重大问题、重要决策,工作计划、规章措施的制定等,都以多种形式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好的做法,及时予以采纳,真正让他们感受到温暖,把单位看成自己的家,看成自己成长进步的依靠。三是突出亲情管理。聘用人员与正式职工一样,都有实现自身价值的愿望,既有眼前的需求,也有长远的考虑。他们的发展愿望得不到尊重,就会心恢意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即使在物质追求上表现得多一些,也是人之常情,应得到理解和尊重。许多单位在工作中注重和突出亲情管理、人性化管理,对聘用人员和单位正式职工,强调政治上平等,工作上同工同酬,生活上关心,再就业上指导。聘用期间,单位能合理解决他们衣食住行方面的困难,并积极鼓励和组织他们参加单位和系统的各类文娱体育比赛和学习教育活动,使他们经常融入到大集体中得到全面锻炼;合同期满后离开单位的,实事求是地写出他们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积极向新的用人单位推荐,为他们再就业提供方便,并使他们在再就业前,能领到相当数额的失业保险金,解决过渡时期的现实困难。这种亲情化、人性化管理方式,也激发了在岗聘用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青年人爱学习、求上进的积极性。
三、积极吸纳优秀青年加入党团组织,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活力
最近,湖北省委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再次提出要求,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加快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湖北、实现湖北在中部率先崛起的根本保证。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和活动载体,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章中也指出党的基层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份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在加强事业单位劳务聘用人员管理教育的基础上,注重对表现突出的党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积极吸纳优秀青年到党团组织中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活力的客观需求。
(一)以多种形式开展青年教育活动,促进青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局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劳务聘用人员中开展青年工作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做法,是结合青年人的特点,以创先活动为载体,采取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开展青年教育活动,把他们的兴趣爱好和创造精神引导到思想道德建设上来,不断促进青年人的进步成长,并逐步吸纳优秀分子加入党团组织。有些单位开展的青年创先活动,在省直机关广大青年中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如以创建“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和开展“爱心扶贫小组”等活动为契机,倡导团队精神,在学先进、献爱心、创优质服务活动中提高青年人的文明素质和道德观念;有的单位在党日、团日教育活动中,主动吸纳聘用人员中的先进积极分子参加,增进对党团组织的了解和认识,使他们逐步认识到实现自我,做一个有志有为的青年,应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党组织的教育帮助下全面成长,不断进步;在行业系统组织的职工体育比赛和文娱活动中,工作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合同聘用人员,均同正式职工一样,参加各类比赛和文娱活动,使青年人的活力融入到团队的拼搏精神中;在单位和系统的年度表彰大会上,也能看到受表彰的劳务聘用人员的先进代表,为聘用人员树立了榜样。这些都有效地激发了聘用人员在单位努力工作,争作奉献的热情,促进了青年员工的健康成长。
(二)积极探索党团组织发展的新思路。近几年,我们在探索基层党建工作新途径的过程中体会到,为适应事业单位社会化服务的改革趋势,基层党团组织的发展工作,也要树立“开放”意识,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思路。在劳务聘用人员中发展党团员,既要打破身份界限的束缚,为优秀青年打开入党的大门,为党的肌体注入新鲜血液,又要在具体工作安排上,按照”成熟一个,培养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好发展党员的质量关。同时,还考虑他们聘用期满离开用人单位后关系的接转问题,确保聘用期间发展的党员,将来不论走向哪里都能顺利安家。实践证明,创新思路,大胆实践,把聘用人员中的先进分子纳入组织培养和发展对象,积极吸纳思想上成熟,政治上先进的青年加入党团组织,体现了在组织建设上各种身份的人员一视同仁,符合党章提出的党的先进性原则,有利于提升事业单位的整体活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几年来,在我局部分局属单位中,不论是在编职工党员还是从聘用人员中发展的青年党员,都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为不同成分的职工群众作出了表率,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党团组织的建设。离开用人单位回家乡或在新的就业岗位工作的党团员,都普遍受到新单位的好评;聘用期内未能及时发展的培养对象,其培养进展情况和个人鉴定也都及时转入新的单位,为他们今后的进步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作者:湖北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